关于明确校内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湘教通〔2019〕242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湖南省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湘安发〔2023〕4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安全工作管理职责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坚持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实行“一岗双责”, 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一)校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1、党委书记、校长的安全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全校安全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健全安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带头深入各二级单位开展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掌握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重点事项,支持、督促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组织、指挥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的职责: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各二级单位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协调、支持、配合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落实事故查处制度,依法组织或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对各二级单位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遵循“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查不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监督落实有关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3、其他校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分管领域安全工作的部署、管理和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分管处室和联系学院建立健全相关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组织分管领域的各个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开展调研,听取汇报,掌握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相关安全问题和隐患;完成学校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二)各二级单位安全工作职责
1、保卫部:
(1)牵头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全校安全工作,负责对学校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信息报送。
(2)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现状,预测安全工作形势,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3)负责维护学校政治稳定;排查校园及周边非法传教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渗透活动;对校内重点人员进行监管。
(4)负责校园治安、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
(5)加强校地(警)联动,对学校及周边秩序进行综合治
(6)负责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应急演练。
2、党政办:
负责来信来访接待、矛盾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3、宣传统战部:
(1)负责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
(2)负责网络及舆情的监管,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监管。
(3)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少数民族教职工、学生的各类管理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和校园稳定。
4、巡查督查办公室:
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处理;督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5、教务处:
负责教学活动、教学设施、及各类教学用房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由学校组织的各类国家级考试安全预案,保障考试安全与应急处置工作顺畅。
6、财务处:
负责有效票据和现金的安全;落实好综治、维稳、消防、技防设施及安全工作专项等经费的拨付及使用。
7、学生工作部:
(1)负责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应提早介入,实行跟踪咨询服务,及时化解心理危机。
(3)负责对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对学生宿舍安全防护设施及楼顶进行安全检查。
(4)负责防电信诈骗、防溺水、防拥挤踩踏、防校园伤害等安全常识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
(5)负责学生活动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措施。
8、基建处:
(1)负责校内基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加强校内施工单位、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2)负责对校内建筑容易发生坍塌、踩踏的重点部位,校园内及周边山体、水塘等容易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以及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场馆进行排查,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9、资产管理处:
(1)负责全校的实验室和设备的安全管理。
(2)负责学校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严格执行台账登记制度。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购买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
(3)负责校内门店铺、快递点、校园巴士站等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4)负责办公教学楼宇内电梯的安全管理。
10、后勤管理处:
(1)负责校内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负责校园道路、排水沟、井盖以及公共设施的安全维护。
(3)负责食堂及各餐饮门店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
(4)对食堂使用的扶梯、货梯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5)负责学生的防传染病的安全常识教育,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6)负责药品管理,特别是对麻醉、有毒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取、使用、登记制度。
11、离退休管理处、工会:
(1)负责对本部门办公及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
(2)负责其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
(3)参与、协调、处理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安全事故。
12、国际交流处:
(1)负责指导、协调各类涉外安全与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外籍师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3、团委:
(1)负责其组织的活动安全管理。
(2)负责学生社团及志愿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定期对学生社团进行安全排查。
14、图书馆、档案馆:
负责其使用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15、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校网络信息安全与应急处置工作。
16、继续教育学院:
负责继续教育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17、体育学院:
负责运动场、体育馆及其使用区域的安全管理。对体育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做好防火工作。
18、其他二级单位:
(1)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本学院学生和学生外出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3)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管体系
(一) 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或我校实际需要,各二级单位须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保卫部定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排查工作,不定期开展抽查工作。
(二)建立安全隐患督办制度
根据安全检查情况和上级通报情况,保卫部及巡察督查办公室负责对我校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督办,各二级单位积极配合,立行立改。
(三)强化信息归口报送制度
凡涉及安全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信息,各二级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保卫部,保卫部汇总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处置。
(四)实施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各二级单位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抓预防,早发现,快处置,决不允许麻痹大意、推诿扯皮。一旦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湖南工业大学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