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部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21名,其中科以上干部党员9名,具有副高职称党员2人。支部始终把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贯穿于支部全体党员教育学习过程中,努力建设一支充满朝气、敢于斗争、党性原则强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处干部职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支委分工
(一)党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参与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支部副书记
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三)支部委员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
(四)支部委员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4.协同行政和其他群众组织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5.管理党组织文件档案,做好活动记录。
(五)支部委员纪检委员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二、党支部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负担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