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工业大学
安全隐患“一单四制”工作制度》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0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湘安办明电〔2017〕3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作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对全校及各二级单位、学院“一单四制”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有效落实,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后勤、基建、资产、学生、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保卫处、后勤处、基建处、资产处、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兼任。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坚持以“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加强学校安全检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夯实我校安全工作基础。
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各二级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并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认真解决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通过开展“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实现“一单四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形成安全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
以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学生食堂、图书馆等场所为重点,全面覆盖校园及周边,采取更加严格、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重点排查整治以下隐患:
1、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化学院要加强对危化品仓库的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实验室及实验过程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科研实验的安全管理;要加强研究生实验的安全管理。
2、学生宿舍。要加强学生宿舍的防火巡查;禁止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学生在宿舍中使用明火;加强学生宿舍中电器线路的维修检查,防止电气火灾;保证宿舍消防通道畅通。
3、学生食堂及经营场所。学生食堂要加强可燃气体的管控;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要经常测试维修,保持完好;学生食堂及经营场所禁止存储和使用液化气罐。
4、图书馆。要加强明火管控;加强电气线路的维修检查;加强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修;确保防火卷帘门完好;加强书库的防火管理。
5、建筑及装修。建筑及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能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06)规定的A级。
6、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禁止违规充电及停放。
7、交通安全。严查校园内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酒驾、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加强出租电动汽车的管理。
8、重点人(群)管控。加强对涉校涉师生重点问题、政治敏感人、涉恐涉邪教人员、心理异常及疾病师生、留学生、少数民族特别是维吾尔族学生的摸排、管控,及时化解矛盾。
四、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研判和治理。把隐患排査治理工作当作安全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隐患排査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査,针对八类重点隐患进行逐条登记整改,严格落实责任整改到位。
2、狠抓落实,注意实效
要把“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从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等三个方面,全面排查,狠抓整改落实。所有的隐患都要形成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闭环。及时进行“回头看”、再检査,切实做到排査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确保隐患排査整治收到实效。
3、强化监督,严格问责
对排査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对未按时、按质整改或对整改不彻底的各二级单位、学院,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从重处罚,对不依法履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纳入“一单四制”管理、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加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健全制度,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要以“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为契机,推动安全隐患的排査治理、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突出安全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隐患排査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査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湖南工业大学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