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校园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为顺利完成我单位在湖南工业大学 施工任务,特承诺如下:
1、本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负主体责任。
2、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管理。
1)进场施工前,开展一次全员文明安全施工、疫情防控及法制专题教育。
2)施工人员在校内须举止文明,文明施工;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疫情防控规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偷盗、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违法行为发生,提高自防能力。
3)施工人员进出校园,须佩戴出入证,在门禁系统处接受疫情防控检查,经“查码测温”后方可进出校园;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办公区、教学区、学生宿舍楼,不得影响办公、教学,要自觉服从学校的管理。
3、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1)遵照行业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建立安全生产、治安防范、人员管理、卫生防疫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各类安全制度。
2)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
3)加强对所属物质的管理。施工人员出入校门要主动接受门卫检查;货物进出校园,须持有业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按照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4)施工区域按照规定设置护栏和明显警示标志,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整洁有序。
5)施工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存放,及时清运。
4、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
1)遵守校内“禁摩禁电”规定,摩托车、电动车不得进入校园;施工车辆进入校园前,必须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入。
2)车辆必须在校园制定的路线行驶,文明开车,安全礼让,不得随意鸣笛。
3)要及时清理散落在道路上的砂石、垃圾等杂物,不得影响校园环境卫生,不得破坏校园道路、供水供电设施、通讯网络设施及校园花草树木。
5、主动接受和配合保卫部、学工部、资产处、基建处、后勤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科技学院等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6、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如实地向项目主管部门和保卫处报告,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承诺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